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2021年第7批建筑业企业、第7批监理企业、第2批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3日)。 公示期内,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企业申报系统上传申诉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办公室 0371-67581188 附件1:郑州市2021年第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附件2:郑州市2021年第7批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附件3:郑州市2021年第2批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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