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2020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将推进建筑机器人应用作为重点任务之一。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推动智能建筑机器人驱动下的智能建造实践与发展。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特别强调加快建筑机器人的研发与应用。同年4月,工信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指出面向建筑业需求,集聚优势资源,重点推进建筑机器人的研制及应用。随后于2023年1月印发的《“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对建筑机器人的政策支持。 为加快推动建筑机器人发展,满足建筑机器人在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工程计价需求,截至目前,苏州市等10个省市相继发布了关于建筑机器人的补充定额及消耗量标准。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一起详细了解下。
一、10个省市发布建筑机器人计价标准 已发布建筑机器人计价标准(来源:作者自绘) 1、苏州市 基本介绍:2023年3月15日,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率先发布《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 主要内容:该补充定额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墙板安装机器人、喷涂机器人与打磨机器人参与施工的工程计价。 2、佛山市 基本介绍:2023年5月4月,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印发了《首批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定额子目(试行)》,以加快佛山市智能建造技术的推广应用,更好地满足建设主体各方在新技术、新工艺下的工程计价需求。 主要内容:该定额子目涵盖地面整平机器人、智能随动式布料机、地面抹平机器人、腻子涂敷机器人、腻子打磨机器人、室内喷涂机器人、外墙喷涂机器人、地坪研磨机器人、地坪漆涂敷机器人9款建筑机器人参与施工的工程计价。 3、浙江省 基本介绍:2023年12月26日,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印发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六)的通知,以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 主要内容:该通知明确列出了采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及打磨机器人参与施工的补充定额。 4、重庆市 基本介绍:2024年2月8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消耗量标准(1.0版)》,填补了重庆市建筑机器人计价标准的空白。 主要内容:该消耗量标准包含9款建筑机器人和37个定额子目,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按《重庆市建设领域建筑机器人与智能施工装备选用指南(2023年版)》明确的适用场景和应用要求,采用地面混凝土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墙板安装机器人、地坪研磨机器人、地坪漆涂敷机器人、防水卷材铺贴机器人、墙面喷涂机器人、湿喷机械手、混凝土摊铺机器人为代表的建筑机器人施工的工程计价。该标准于2024年8月由重庆大学出版社正式印刷出版。 5、湖北省 基本介绍:2024年2月27日,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发布《湖北省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为湖北省智能建造工程的计价提供了依据。7月,又先后发布了《湖北省智能建造(工业化造楼机)补充定额》(试行)及《湖北省智能建造(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智能爬架)补充定额》(试行),进一步完善了湖北省计价依据体系。 主要内容:《湖北省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包含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室内装饰工程三部分内容,涵盖7款建筑机器人和19个定额子目,涉及采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地坪研磨机器人、地坪漆涂敷机器人、抹灰机器人、打磨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施工的项目。另外两本定额适用于采用工业化造楼机、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智能爬架的工程。 6、厦门市 基本介绍:同样在2024年7月,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先后发布了《智能机器人外墙面喷涂真石漆补充定额》及《智能货用施工升降机补充定额》,9月,又发布了《整体钢平台模架体系和塔机远程集控系统补充定额》,为推动厦门市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提升绿色化及智慧化施工环境和条件奠定基础。 主要内容:这几本定额涵盖了外墙喷涂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及塔机远程集控系统4款智能设备的施工计价。 7、福建省 基本介绍:2024年12月3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智能建造补充定额》,以加快推进福建省智能建造发展,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机械装备。 主要内容:该定额包含智能随动式布料机、地面整平机器人、室内喷涂机器人、打磨机器人、外墙喷涂机器人、智能货用施工升降机6款建筑机器人与智能施工装备。 8、山东省 基本介绍:2024年12月25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筑机器人施工补充定额(试行)》,以促进智能建造设备装备推广应用,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计价需要。 主要内容:该定额包括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部分内容,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磨光机器人、地坪研磨机器人、地坪漆涂敷机器人、砂浆喷涂机器人、抹灰机器人、室内喷涂机器人、打磨机器人、室内喷涂打磨一体机器人、墙板搬运机器人、墙板安装机器人、划线机器人和开槽机器人14款建筑机器人进行施工的工程。 9、郑州市 基本介绍:2024年12月27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以推进智能建造发展,满足建筑机器人施工的计价需要。 主要内容:该定额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采用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打磨机器人施工的工程。 10、江苏省 基本介绍:2024年12月3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智能建造消耗量补充定额(试行)》,以进一步推进智能建造技术落地应用。 主要内容:该定额包括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砌筑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垂直运输工程以及工业化造楼机六部分内容,涵盖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墙板安装机器人、打磨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智能施工电梯、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及工业化造楼机8款建筑机器人与智能施工装备。 二、26款建筑机器人计价有依 10个省市发布的计价标准共涵盖26款建筑机器人,如下图所示。从中可见,这些省市主要针对室内喷涂机器人、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打磨机器人、墙板安装机器人、地坪研磨机器人、地坪漆涂敷机器人等较为成熟的产品进行了相关的计价。同时,根据区域发展特色,部分地区还制定了诸如外墙喷涂机器人、智能随动式布料机、抹灰机器人、工业化造楼机、砂浆喷涂机器人、磨光机器人、划线机器人、开槽机器人等的计价标准,为建筑机器人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例如,佛山市和福建省在外墙喷涂机器人与智能随动式布料机方面,湖北省和山东省在抹灰机器人方面,湖北省和江苏省在工业化造楼机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计价依据。
已发布计价标准省市及所含建筑机器人类别(来源:作者自绘)
三、展望未来 建筑机器人计价标准的出台,为新技术、新工艺下各方主体的工程计价需求提供了依据,有利于合理控制投资,减少计价纠纷。当前,针对建筑机器人的研究与应用持续深化,日后建筑机器人计价标准体系将会更完善,这些标准将促进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创新与发展,助力智能建造向更高水平迈进。凭借政策的支持与技术的发展,建筑机器人必将成为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实现更高效、更智能、更绿色的建筑新时代贡献力量。 参考资料 [1]《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 [2]《首批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定额子目(试行)》 [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六) [4]《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消耗量标准(1.0版)》 [5]《湖北省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 [6]《湖北省智能建造(工业化造楼机)补充定额》(试行) [7]《湖北省智能建造(5G塔吊、智能施工电梯、智能爬架)补充定额》(试行) [8]《智能机器人外墙面喷涂真石漆补充定额》 [9]《智能货用施工升降机补充定额》 [10]《整体钢平台模架体系和塔机远程集控系统补充定》 [11]《智能建造补充定额》 [12]《山东省建筑机器人施工补充定额(试行)》 [13]《智能建造(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 [14]《江苏省智能建造消耗量补充定额(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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