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第二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基地单位应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基地自评,完成自评材料。
二、7月15日前,提交《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表》等自评材料,至市城乡建设局产业办(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
三、7月底,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掌握信息,组织开展产业基地初评工作。
四、对初评合格的产业基地,上报省厅建议继续认定为产业基地。对初评未完成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的产业基地,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间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上报省厅建议撤销产业基地认定。
(联系人:刘斐 62692280 邮箱:hfjzcyh@sina.com)
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zip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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