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建建发〔2025〕2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农村局、能源主管部门、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四川省能源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官网
行政人事部 常老师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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