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我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组织编制了《南昌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15天(2025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
公示地点: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nc.gov.cn/)
联系方式: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科(邮箱:340071116@qq.com;电话:15070930172)
附件:《南昌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征求意见稿)》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南昌市2025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南昌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统筹协调2025年度住房发展任务安排,特编制本计划。
一、“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执行进度评估
(一)发展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评估
对照“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实施情况总体进展良好。其中约束性指标中,“住宅用地同比价格指数涨跌幅”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涨跌幅”“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达到规划目标。预期性指标中,“公租房租赁补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
1.商品住房发展情况
2024年市本级计划供应新建商品住宅用地206.4公顷(3096亩),实际供应新建商品住宅用地37.67公顷(565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8%。
2024年市本级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累计供应235.19万平方米、18915套,累计销售244.95万平方米、20645套,供销比为0.96,同比略有上升。
2024年市本级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8%,波动幅度在合理区间;二手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下降10.8%。
2.保障性住房发展情况
2024年全市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200户,按照依申请应保尽保原则实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5951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107%;市本级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00套(全市1.7万套),实际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约为9488套(全市1.72万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二、本年度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
(一)本年度发展需求
1.人口增长:预计2025年市区新增常住人口约8万人,与2024年度基本持平;
2.住房需求:以人定房,预计2025年市本级住房需求约2.2万套。其中市本级新增商品住房约2.0万套、保障性住房约0.2万套。新增商品住房建筑面积需求约210万平方米。
3.供地需求:以房定地,根据住房需求以及供销情况,在存量住宅用地市场不出现较大波动情况下,预计市本级需新增商品住宅用地较2024年度计划供应下降30%。
4.融资需求:以房定钱,预计商品住房融资需求160亿元。
(二)本年度发展目标
1.商品住房发展目标
市本级计划供应新建商品住宅用地149.0公顷(2235亩)。
市本级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目标计划约2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
2.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
市本级稳妥有序推进2个项目、11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目标任务为6830套(间)。另外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按规定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继续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2025年计划发放补贴户数20200户。
(三)本年度重点发展任务
1.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南昌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强化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按照“东进、南延、西拓、北融、中兴”的城市空间发展方针,内优外扩,重点推进未来科学城、高铁新城等功能片区建设,加大教育、医疗等资源配置。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对接群众刚性和改善性居住需求以及相应的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及其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着力构建多层次、差异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在存量公租房实物滚动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依申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从解决最困难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入手,针对优先解决我市中心城区“一旧一新”中低收入群体无房家庭的住房问题,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十四五”总体目标任务,按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创新改造、运营模式,拓宽房源市场化筹集渠道;推动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
3.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探索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优化购房政策,满足市场需求,支持新引进人才购房,鼓励推行分类购房补贴政策,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优惠,开展“以旧换新”活动,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加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力度,优化个人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调整供给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增量优质住房用地,合理调整存量用地规划条件,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调整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支持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及装修比例,优化住宅项目停车配建标准,优化新增用地供应节奏。稳定市场预期,妥善应对风险,强化融资协调机制,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稳妥处置闲置土地,支持开发用地转让盘活。支持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鼓励收购商品房去库存,探索在土地出让时就约定实行现房销售。
4.推动建设“好房子”。顺应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居住需要,加快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加大低密度住宅供给,优化居住区设计,提高建筑品质,推进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大力推广惠民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积极推动全屋智能,引导设计师针对多样的居住需求,精心地、有创意地设计出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好房子”;推动房地产企业加快建设“好房子”,大力推广“好房子”。积极开展住房体检,查找既有住宅在安全耐久、功能完备、绿色智能等维度存在的问题;结合城市更新,采取多种方式,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机制作用,各部门、各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要密切协调配合和政策联动,研究提出土地、金融、财政、住房保障、市场管理、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做好实施住房发展计划涉及的招商推介、项目立项、土地供应、配套设施等基础工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增强计划实施的严肃性。本计划是南昌市本级2025年度住房发展安排的重要依据;本年度内南昌市本级涉及住房发展的有关工作,应符合本计划;与住房发展相关的专项规划计划,应与本计划相协调。
(三)加强相关政策保障。完善用地供应机制,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运用好现行金融、税费优惠政策等,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完善舆情监测监督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妥善应对风险。
四、附则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南昌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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