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
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浪微博运行维护服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为依法依规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了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新浪微博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703项:监测服务(包含社会管理监测、经济运行监测、公共医疗卫生监测、社会发展监测、环境监测、水利水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网络舆情监测等服务)
四、预算资金
经费¥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从我局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微博维护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购买内容
受委托的第三方微博运营维护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常运维及微博平台涉及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舆情监测工作,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微博运维工作质量进行进一步提升。具体负责:
1.内容维护: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博进行每日信息更新,及时按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发布相关微博信息。
2.内容审核: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日更新常规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安全、导向正确。相关重大、敏感信息的发布及时上报、请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把关、审核。
3.突发应急:针对突发事故或其他突发情况,积极配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应急处理,按照指示发布信息,收集舆情,提供处理建议等。密切关注微博平台涉及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舆情信息,如发现重大、敏感负面信息,及时向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报告。
4.“互联网+宣传”工作:(1)围绕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心工作,及时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各项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宣传与推广;(2)及时对媒体报道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正面新闻报道进行搜集、发布、宣传与推广;(3)通过“@昆明发布”微博平台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微博信息进行转发、宣传,拉升“@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博的阅读量、影响力与传播力。
5.“互联网+服务”工作:(1)通过实用信息的发布,强化“@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浪微博平台的信息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实用性服务信息;(2)通过网民问题的回复和办理,提升“@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浪微博平台的服务力,为网民解决更多的具体问题。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第三方微博运营维护服务机构应具有丰富的微博运维经验和相关经历,近年来承接过政府部门微博运维工作,并为服务对象的微博运维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优异成绩。
七、实施步骤及方式
(一)实施步骤。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组织实施;对于拟签订的服务合同,经局法规处把关,并按局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
(二)组织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内控采购领导小组配合项目实施部门组织项目购买服务;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八、目标要求
第三方微博运营维护服务机构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运营维护好微博,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871—6312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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