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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关于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剩余认租家庭资格核查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于:2025-04-22 19: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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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铁阅山境花园、安居高新花园单身公寓户型(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共11205户。现将剩余认租家庭的认租资格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一、合格认租家庭名单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单身公寓户型剩余合格认租家庭共8122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826户(名单详见附件1、2)。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应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认租家庭如对取消认租资格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复核申请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所有认租家庭的有关信息,均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询。

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五、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如需放弃本次认租,应于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前往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提交书面撤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面向人才配售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资格核查结果公示名单及选房名单。

(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

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合格认租名单

2.不合格认租名单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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