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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新闻发布会|宜春市住建局召开“2025年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新闻发布会

发布于:2025-04-27 17: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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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上午,市住建局召开“2025年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新闻发布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出席发布会并致发布词,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蔡阳、宜春市财政局综合法规科科长黄河、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廖溢现场答记者问。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斌

发 布 词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宜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我市广大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也是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关注的民生工作,更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的重要一环。宜春市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所涉及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提升等工作均列入市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改造老旧小区795个,涉及19.65万户、2120.77万平方米的改造工作,其中中心城区207个小区、5.5万户;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90套;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16万套,其中交付使用1.05万套,保障群众超过0.54万户;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94万套,其中中心城区1.5万套,基本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梦想。

今年我市计划启动老旧小区改造29个、1.3万户;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936套;开工保租房1393套;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570户;2025年全市已争取中央资金近1.2亿元。

为做好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

1.刷新老旧小区改造新成绩。一是“一区一策”制定方案。根据小区现状,明确“一清七改”实施标准,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种标准对小区进行改造,开展违章建筑清理的同时,改水、改电、改路、改气、改污、改面、改线,有条件的小区,再进一步完善周边环境设施、功能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多方筹措争取资金。主要是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19年以来累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8.58亿元,地方政府配套21.4亿元。此外,我们还鼓励原产权单位提供改造资金支持,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实现了“向上争”到“多方筹”。三是部门联动积极推进。住建部门牵头抓总,实行项目督导通报、督办发函,组织联合验收,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综合执法部门实行优化供水供气服务和排水接入服务、简化项目审批流程“两优一简”,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多验合一、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街道社区长抓后期管理,注重建管齐抓、改护并重,制定居民公约,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四是以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制定居民公约、内部规范等后续管理制度,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探索推行“物业+家政”服务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目前我市已打造一机小区、官园小区等30多个示范类小区。今年我市还将改造29个老旧小区。

2.推动城市危旧房改造新方式。自2023年住建部部署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以来,我局严格贯彻"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组织各地对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C、D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业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的非成套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已完成全市域范围的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工作,共登记备案城市危旧房99栋1442套、非成套住房10栋88套,相关数据已全部接入全国城市危旧房调查系统。在改造实施方面,我们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制定五年改造行动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稳步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已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实际开工改造90套危旧住房。今年我们将持续发力,目前已将936套危旧住房纳入改造计划,改造规模实现跨越式提升。同时我们督促各地加大巡查力度,真正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于居住在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指导属地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3.筹集保障性住房新房源。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是落实党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协同,为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稳供应”的安居保障。我们重点通过以下方式推进工作:一是多渠道拓展房源。优先盘活存量资源,鼓励将闲置商办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在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区域规划新建项目,单列土地供应计划,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就比如宜春经开区2022年以来就筹集了4780套保租房保障产业工人住房需求,其中拥有1120套保租房的双创基地项目将于今年年中面向社会供应。二是强化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低息贷款等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三是严格规范管理。明确房源准入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按照同地段、同标准租赁住房90%的标准定价,确保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四是完善配套服务。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共服务均等化衔接,配建教育、医疗、社区服务等设施,促进职住平衡和产城融合,就比如宜阳新区的保租房现在就很跑火,租房家庭的子女可以选择就近入学。今年,我们将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1393套保租房项目建设,为群众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租金更实惠的选择。

4.开拓公租房管理新模式。2021年我市列为全国公租房APP推广试点城市,经过近4年努力,我市通过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利用,实现社保、民政、工商、车辆、户籍、不动产、公积金等部门数据实施共享,更好掌握公租房申请家庭真实情况,有效提升公租房审核准确性,实现了公租房申请、准入、摇号、配租和补贴代发等流程线上操作,为我市开展精准化住房保障提供了数据支撑。2024年9月,我市结合公租房APP推广试点成果,又在“赣服通”“赣通码”、江西政务服务网等三个平台上线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系统,借助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系统,落实公租房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公租房申请条件、使用教程、资料下载、申请过程、配租摇号的环节,减少群众对公租房审核工作的神秘感,践行公平、公正、公开的保障制度。2024年9月1日以来,受理公租房申请4717户次,已有831个新申请家庭获得公租房实物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朋友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01 当前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请问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是如何将适 老化改造内容嵌入改造?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蔡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目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通过室外公共设施和室内住宅单元两个方面进行养老设施嵌入改造。

首先是室外公共设施方面:一是完善道路。在小区道路改造设置中,完善无障碍通道系统,如增设盲道、轮椅坡道及缘石坡道等,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确保无障碍设施系统的连续性、实用性和人性化。二是适当配备休息场所。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在合适位置设置休息亭、配备休闲桌椅,为老年人提供休息和社交的场所。三是安装适老健身器材。鼓励相关部门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运动需求,安装一些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器材。

然后是住宅单元方面。在改造过程中,通过对楼道进行适老化改造,比如安装扶手、折叠座椅,方便老年人上下楼手扶借力与临时休息;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加装电梯,解决老年人爬楼困难的问题;还有就是在单元入口处设置雨棚,方便老年人在雨天进出时避雨等适老化改造。

谢谢!

02 刚才刘局长提到2025年我市已经争取了近1.2亿元的上级补助资金,请问这些资金是如何分配到各县(市、区)的?又是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

宜春市财政局综合法规科科长 黄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宜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拨款程序,对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当前资金均已及时分配给袁州区等10个县(市、区)及“三区”,分配率为100%,重点围绕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着力解决民生突出问题,通过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直达基层”的作用,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补助资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该资金根据各地上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套数、租赁补贴户数、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数及绩效评价结果、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等因素分配。

宜春市各级财政部门对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目标随同资金下达文件一并批复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发挥应有效益。财政部门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业务主管部门按资金使用范围编制绩效目标,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让老百姓“住得起房”“住好房子”。

03 请问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到公租房?群众又该如何在手机里提交申请呢?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副科长 廖溢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类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4年以来,我们尽可能地简化了群众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如果不是中心城区范围内官园、灵泉、新康府、凤凰、化成、秀江、湛郎、珠泉、下浦等9个街道户籍的居民,还需提供与本地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租房的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主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主申请人的配偶、行使监护权的未成年子女,同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在本地无房,或在本地有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二是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以下;三是家庭财产无法负担在本地购买人均15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四是具有当地城镇户籍,或无本地城镇户籍,但在当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且已办理居住证。

满足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登录“赣服通”APP、“赣通码”APP或江西政务服务网,在“一件事专区”中找到“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栏目,点击“立即办理”就可以开始填写家庭成员信息了。在完成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的填写后,每一位家庭成员需要签署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在完成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的资料的上传后,点击:“提交”,就算完成了公租房的申请了。

群众的申请经街道、住建部门两审两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就会得到审核结果,群众可以随时在自己的手机里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度与结果。如果申请资料不完善或者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工作人员也会在系统里给予答复。审核通过的家庭,住建部门会择机配租摇号,中签的家庭就可以搬进新家了。谢谢!

来源:住房保障科 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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