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闽建消〔202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消函〔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分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pdf
关于启用“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80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