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漳州市住建局创新举措,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全省率先印发《关于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的通知》,明确对应用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65%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从公积金贷款额度、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优质工程评审等方面给予多重激励,鼓励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积极申报,促进消费使用绿色建材产品,打造宜居低碳住宅,助力“好房子”高质量建设。
下面是详细申报指南
助您轻松掌握要点
哪些类别的建材产品属于绿色建材?
产品种类、名称和技术标准符合《福建省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2019年)》范围的建材均为绿色建材,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
由谁向项目属地住建部门申报确认应用绿色建材符合推广要求?
由符合推广要求(应用绿色建材比例为不低于65%)的项目开发企业。
申报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交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用绿色建材推广申报表》,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经审图通过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若有设计变更的,请一并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及相关说明。
3.工程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计算书。
申报时,应用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65%由谁负责确定后方可申报?
由项目设计单位明确。鉴于应用绿色建材比例涉及施工过程实际用量等因素,可由项目开发企业会同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确定。
项目施工进展到哪个阶段才可申报?
项目楼栋封顶后即可申报。如:有1栋封顶可申报1栋,有多栋封顶的,可同时申报多栋。
申报材料报送至哪里?
芗城区、龙文区的项目向漳州市住建局新材科(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9楼)申报,联系人:钟秀霞,联系电话:15605966009。
其余各地的项目向当地住建部门申报。
申报具体流程有哪些?
1.申报
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发企业收集整理材料,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用绿色建材推广申报表》,向住建部门申报。
2.审核
住建部门审核材料(必要时,现场核实)。
3.确认
住建部门确认应用绿色建材符合推广要求。
4.结果应用
项目开发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鼓励待遇。
符合推广要求的项目,可享受哪些鼓励待遇?
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额度、预售监管资金额度及“水仙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等方面的鼓励。具体为:
1.公积金方面
购买该项目楼栋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符合相关贷款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上浮后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预售资金监管方面
在符合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条件下,该项目楼栋可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市直管项目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具体为:18层以下(含)且建筑高度不超过54米(不含)由4200元/平方米降为4000元/平方米;18层以上33层以下(含)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不含)由4500元/平方米降为4200元/平方米。
其余各地住建局可结合当地监管额度确定具体降低金额。
3.漳州市“水仙杯”奖优质工程评审方面
对应用绿色建材比例达到65%以上且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优质工程奖。
申报期限是否有限制?
申报期限为:2025年5月6日至2026年4月30日。
鼓励待遇是否有期限?
1.公积金方面为:
经确认之日起一年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日期为准)。
2.预售资金监管方面为:
经确认之日起至解除预售资金监管。
3.漳州市“水仙杯”奖优质工程评审方面为:
经确认之日起一年内。
目前来看,这些鼓励待遇仅为1年,但项目开发建设有一定的周期,到期后是否会继续实施?
由于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措施属我市创新举措,因此,暂时设置了一年的期限。待临近期满,将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届时根据评估情况再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文稿来源:市局新材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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