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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遂宁市住建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5号

发布于:2024-11-06 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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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鸿云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春晖建材有限公司、遂宁鸿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景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德云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红浩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遂宁市永祥建材有限公司、遂宁市金晟商贸有限公司、遂宁安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中鑫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遂宁明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的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四川鸿云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同意。

二、遂宁市春晖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见混凝土试验室佐证材料;部分中级职称人员存疑。

三、遂宁鸿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按要求提供机械设备的证明材料;未见实验室负责人。

四、遂宁市景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同意。

五、遂宁市德云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提供混凝土试验室佐证资料。

六、四川红浩翔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净资产不满足要求。

七、遂宁市永祥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按要求上传第2台混凝土输送泵资料;未见混凝土试验室佐证资料。

八、遂宁市金晟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见具有混凝土试验室佐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的资料。

九、遂宁安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按要求提供混凝土试验室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的材料。

十、四川中鑫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增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提供净资产情况;未提供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情况;其余附件资料系统显示已上传,但打开为空白,均无法审核。

十一、遂宁明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部分混凝土试验员证书失效。

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公示期内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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