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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北京关于领取20241031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延续、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06 1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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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持证人:

最近一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延续、变更注册证书已制作完毕。请您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具体名单请查看附件,领取规则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持证人本人领取方式

持证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领取。

(二)委托他人领取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1.受托人持本人和持证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

2.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的持证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单位领取申请》原件领取。

注:领取变更注册证书时,需交回原注册证书。若原注册证书丢失,请您将“持证人本人手持身份证件正面半身照”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声明”通过邮件发送到zwfwzx@zjw.beijing.gov.cn,格式见附件1。

二、照片规格

现场领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请同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三、温馨提示

1.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含有姓名、照片、出生日期及身份证件号码。

2.如持证人、受托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的,可通过实名认证出示有效电子身份证件供工作人员在线查验。

3.因持证人长期在外省市或境外工作等原因无法提供身份证件原件的,可由受托人与持证人本人通过手机视频连线方式,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两名工作人员鉴证下,完成持证人委托意愿及身份证件原件的核验工作。

4.《单位领取申请》中应包含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证书信息(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注册类别、领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5.办理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销业务的,网上提交申请后,需同时将申请注销的注册证书原件交回。具体交回地点同证书领取地点。

四、领取编号

持证人、受托人请先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 → 取证信息),按申办事项查询相关通知,取得领取编号后,再按要求领取注册证书。

注:为提高办事效率,您可在领取证书时向工作人员出示领取编号。

五、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岛。

联系电话:010-89150138。

六、邮寄服务

1.如需邮寄服务,请确认已取得领取编号,并填写“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基本信息表(邮寄专用)”,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zwfwzx@zjw.beijing.gov.cn,格式请见附件2。邮件付款方式为到付,若邮寄过程中发生注册证书丢失、破损等情况,由持证人本人承担。

2.申请邮寄变更注册证书的,请务必先交回原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遗失的可向以上邮箱发送“持证人本人手持本人身份证件正面半身照”及“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声明”。

附件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声明.docx

附件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基本信息表(邮寄专用).xlsx

20241031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

20241031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合格人员名单.xls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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