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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印发丹东市同步举办“11•11辽宁省 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06 1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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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丹东市同步举办“11•11辽宁省

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挖掘消费潜力,带动家居消费,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实惠,根据省住建厅、省商务厅将在全省同步举办“11•11辽宁省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部署,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将我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属地相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丹东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丹东市同步举办“11•11辽宁省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方案

一、承办单位

按照省活动安排和市政府部署,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办。

二、活动主题

百盘惠享 乐购筑家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9日-23日,共15天。

三、参加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家电、家具、家纺、家装、建材等企业(统称“家居建材企业”)。

参加活动的楼盘应符合以下条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产品品质良好,没有逾期交付风险;开发企业愿意为购房人提供优惠政策。

四、活动优惠政策

提倡参加企业为活动期间的购房人(包括购买新房和二手房,下同)提供如下优惠政策:

1.开发企业为购房人提供“特别折扣”或“安家礼包”;

2.中介机构为购房人适当降低中介服务费用;

3.家居建材企业为购房人提供价格优惠或赠送消费券;

4.其他个性化优惠政策。

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区管委会可以为购房人提供补贴。

五、活动安排

(一)楼盘及优惠政策征集 (11月1日至11月8日)

1.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本地区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活动,提出制定优惠政策建议,鼓励和支持企业应参加尽参加。11月5日前,各县(市)区将参加活动开发企业项目信息报市住建局。每个地区至少选择1个房地产项目与家居企业联动,由家居企业进入售楼处或楼盘宣传推广展示产品。

2.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本地区家居建材企业参加活动,提出制定优惠政策建议。鼓励家居建材企业与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深度联动,共同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以及本次活动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让消费者更有获得感。

3.住建和商务部门要共同探索推进家装厨卫“焕新”落地路径。

4.各县(市)区住建和商务部门要按省、市统一部署,组织企业将参加活动的开发企业、楼盘及家居建材企业信息和优惠政策及时提供给省房协,并组织录入协办平台。

(二)活动启动(11月9日)

各县(市)区自主选择场地和方式,组织参加企业收听收看省活动启动仪式,同步或接续举办启动仪式,展示“11•11辽宁省丹东市(属地名称)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条幅,并组织属地公众号广泛发布活动有关内容,参加企业同步开展宣传。有关活动安排须于11月8日前报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三)活动进行(11月9日至11月23日)

各县(市)区汇总参加企业每2日销售等方面信息,报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汇总后报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市住建局:2130315、2215656;市商务局:2122056。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负责组织企业做好活动现场秩序、卫生、设施维护和安保等工作,并协调公安部门,坚决防止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问题发生。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应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同级政法委备案。

(二)市融媒体中心配合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便于群众知晓。网信部门负责做好活动期间舆情稳控工作,防止出现网上负面炒作等问题。

(三)各区住建、商务部门在活动期间要做好巡视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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