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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丽水关于监理企业11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于:2024-11-06 19: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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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监理企业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建〔2022〕6号)《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监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在我市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监理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202411批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馈。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于次月1号将正式公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06336

地址:莲都区城东路99号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7室

附件:监理202411批次信用等级评价结果.xlsx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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