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的要求,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我市计划用水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处节约用水科群策群力,认真做好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用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马鞍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马鞍山市城市节水统计调查制度》等用水管理制度要求,优化计划用水的核定、下达、调整、考核等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增强了计划用水管理的可操作性。
二是科学制定用水计划。每年年初在制定计划用水时,节水科遵循总量控制、综合利用、合理效益的原则,将建成区范围内年取用公共供水9600m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纳入用水定额(计划)管理。根据非居民用水户用水性质按照统计法或定额法科学合理制定并下达年度计划用水量。
三是严格考核用水计划。按照季度实施用水计划的考核,对计划用水户计划水量确需调整的,按照刚性约束和弹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针对生产工艺落后、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的水量直接排放的、用水管理不到位等浪费水行为的计划用水户,实行刚性约束不予调整。对于生产规模扩大、办公人员增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导致超计划用水的计划用水户,实行弹性管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调整。同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行实施马鞍山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工作,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是加强用水监管工作。通过用水计划考核工作,增强用水户的节水意识,加强用水户节水技术改造、管理措施,挖掘用水户节水潜力。通过季度水量考核,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等严重浪费水行为,同时也促进了我市水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及“两高一剩”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
转载请注明来源本文地址:https://www.tuituisoft/blog/29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