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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关于发布“运河区永和嘉园(北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的公示公告

发布于:2025-03-21 10: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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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城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运河区住建管理部门已对“运河区永和嘉园(北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完成审核,现将“运河区永和嘉园(北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予以发布。

附件:运河区永和嘉园(北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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