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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北京关于“城市体检”项目的比选通知

发布于:2025-04-02 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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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委工作安排,城市体检工作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承担北京市2025年城市体检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形成城市体检报告和典型项目体检报告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城市体检

包1: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

包2:“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

二、项目内容

包1: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

现委托第三方对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开展工作:

按照住建部《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5〕1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情况开展北京城市体检工作,收集城市体检相关指标体系数据,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治建议清单》《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报告》等成果文件,为城市更新提供依据,成果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站城融合典型项目体检,形成《站城融合典型项目体检报告》等成果文件。

包2:“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

现委托第三方对北京市“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开展工作:

为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科学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现拟选取典型区域对城市建筑屋顶(第五立面)现状进行摸排、分析评估,提出系统性改造设计方案,形成《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治建议清单》等成果文件,为后续整治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三、项目完成时限

包1: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2025年9月底前完成数据收集和报告撰写工作,12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包2:“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2025年8月底前完成数据收集和报告撰写工作,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四、项目预算

包1: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人民币27.9万元(大写:贰拾柒万玖仟元整)。

包2:“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五、报名条件

包1:2025年北京市城市体检

(一)参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政府委托数据分析、调研经验;

(三)调研团队熟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北京市城市体检相关政策,对城市体检有一定的研究,能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

(四)报名单位只能申请包1或包2;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报名。

包2:“第五立面”典型项目体检

(一)参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政府委托数据分析、调研经验;

(三)调研团队需包含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城市第五立面有一定的研究,能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

(四)报名单位只能申请包1或包2;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报名。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研究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思路、技术路线、项目负责人简历、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五)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六)申报单位和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资质、证书类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七、比选程序

(一)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报送材料清单第1-6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否则,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将被视为不合格,不进行后续评审。请参选单位将参选函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uihuachu@zjw.beijing.gov.cn(在邮件中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纸质版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册,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处。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参选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5年4月7日17时。

(二)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三)对于响应公告有两家参选单位及以上的项目,我委将组织比选会,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将重新组织比选。

(四)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五)若响应本公告的报名单位不多于一家,将重新发布比选公告。连续两次发布比选通知但报名单位均不多于一家的,处室将组织集体决策。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10-55598520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1号楼

附件:1.参选函.docx

2.“城市体检”评分标准及内容.doc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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