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权限调整至地级市主管部门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4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将连平县博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资质(详见附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所公示的企业有不同意见的,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直接到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沿江东路2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8室,联系电话:0762—3829129。
附表: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表:企业资质审查情况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资 质 等 级 | 法定代表人 | 申报 类型 | 审查 结果 |
1 | 连平县博美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二级首次申请 | 邹丽萍 | 新申请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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