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房查〔2024〕82号
各县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名录库各成员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自建房安全鉴定专项检查的通知》(洪建房查〔2024〕25号)文件要求,近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组织督导检查组赴我市部分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名录库成员单位对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报告开展了专项抽查,并对部分成员单位出具的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报告进行了线上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抽查共实地抽查鉴定单位10家,抽查鉴定报告共计231份,其中:江西恒信检测集团有限公司21份、江西中昊建设工程检测中心27份、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5份、江苏合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1份、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4份、江西省润邦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21份、江西省鼎盛工程质量检查有限公司28份、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20份、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份、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份。此外,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还在线上抽检鉴定报告20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鉴定单位多份鉴定报告检测数据雷同、部分检测数据存在明显的逻辑问题。如: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少数鉴定单位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之间出具的鉴定报告未加盖公章、法人章、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章,且未按照《关于对江西中昊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的情况通报》和《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自建房安全鉴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如: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
2.部分鉴定单位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之间出具的鉴定报告无检测数据和结构安全性分析,且未按照《关于对江西中昊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的情况通报》和《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自建房安全鉴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如: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合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西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江西省华恒设计院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江西建通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浙江博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江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江西君晖设计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中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线上抽查发现)。
3.少数鉴定报告未后附技术负责人及鉴定人员职称证书。如:江西恒信检测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鉴定报告。
4.极少数鉴定单位未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自建房安全鉴定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上报鉴定报告。如:江西诚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
三、处理意见
1.江西中昊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已基本按照《关于对江西中昊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不规范的情况通报》要求,上对其出具的鉴定报告进行了整改,此次抽查未发现明显不良情况,解除对其重点监管。
2.将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请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鉴定报告问题整改工作(逾期将从我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名录库中除名),在完成整改工作前,各县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不得委托其对自建房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3.将江西省直属机关建筑设计院、江西省协建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大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合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江西省土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华恒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建通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博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江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君晖设计有限公司、中乾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江西诚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等17家鉴定单位列为次重点监管对象,请上述17家单位主动对接属地县区,并于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通报问题整改工作(逾期将从我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名录库中除名),在完成整改工作前,各县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不得委托上述公司对自建房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请上述18家鉴定单位于2025年2月9日前整改情况汇报和整改后的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逾期未报送的将从我市自建房结构安全鉴定名录库中除名。
联系人:王寅;联系电话:838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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