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张**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新罚字〔2024〕第23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张**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420600****0106001X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张** | |
违法事实 | 张**以向湖北王胖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缴纳项目承包总造价1%的管理费为条件,以该公司的名义,承揽了中华紫薇园帝花溪谷C地块项目的施工业务(签订施工备案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对该项目的施工(包括相关的人、财、物等)进行了实际的组织、协调及管理,直至项目前期的交付使用及后期的竣工验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挂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处1.193295万元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7037.43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2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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