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六大攻坚战实施方案》,今年9月,市生态、市住建、市交通、市水务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申报绿色标杆工地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等相关规定,经申报、审核,现将乐山市岷西片区防洪排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等10个2024年第二批“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色标杆工地”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附后,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社会单位及个人反映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2024年第三批“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绿色标杆工地”名单.pdf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张培;联系电话:15183385669;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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