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文件要求,受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辽宁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安全管理,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重建住宅的建设质量安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管理办法》共分为六个章节,总则、服务保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目前,《管理办法》草案已编制完成,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管理办法》全文已作为附件,可下载查阅。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辽宁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安全管理办法(草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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