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建物〔2023〕111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物业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工作相关要求,充分结合《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要求,以创造高标准党建、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开放的现代化物业服务业为发展目标,有序推动全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扩容提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总基调,以补齐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短板、提高服务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加快培育物业服务行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进物业服务行业领域功能升级,稳步提升物业服务供给质量,扩大物业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助推城市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督促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严格履约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等相关情况,按照《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模板》(附件1)要求的内容进行公示,做到规范化、统一化、应公示、尽公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填报《物业乱象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2)。开展物业服务示范项目评价,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强化结果应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建立物业服务“红黑名单”,定期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企业诚信信息和不良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应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开展企业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承接查验备案等工作。
(二)提升物业企业服务能力。鼓励物业服务骨干企业通过加盟、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市场资源,发展一批以品牌为龙头、资本为纽带,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连锁扩张的现代物业服务企业,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和服务能力。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急预案编修和演练、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值班体系建设等职责,加强物业员工应急处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物业服务业人才培养。结合属地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协会,采取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岗培训等形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规范行业行为,提高从业水平,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定期培训学习制度,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组织员工参与职业能力和技能等级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认真做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相应培训工作,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拓宽物业服务领域和范围。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在立足本业基础上,通过拓展服务资源、延伸服务内容,扩大优质供给,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积极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的新模式,物业管理服务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从单纯住宅物业服务加快向办公楼、工厂、医院、学校、商场、市政设施、城市综合体等多种物业服务延伸拓展,从单纯建筑物管理向基础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信息服务、理财服务等全方位服务延伸拓展,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激发社区消费潜力、业主消费需求,增加社会服务供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根据居民意愿,因地制宜地选择物业服务类型。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将物业管理服务纳入智慧社区建设体系,积极推动物业服务在节能减排、智能家居、安防监控、电子商务、停车服务等方面逐步实现智慧化,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设施设备智能管理水平,开展智能化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和节能增效,以全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进物业服务业向智慧化、网络化、平台化方向发展。积极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推动物业服务绿色发展,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排查高能耗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设备,开展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较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五)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扎根行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的独特优势,鼓励协会参与本行业有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积极引导协会在助企纾困、融合赋能、行业自律、矛盾调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助推全区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聚焦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参与制定行业政策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宣传“诚信服务 务实创新 专业规范 共治和谐”的物业管理行业精神;积极组织物业企业提升业务能力、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服务举措,用力做好物业服务保障工作,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能力评价,全面规范会员行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调解矛盾纠纷,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组成区域性物业服务联盟,推动企业联合,促进优势互补,形成品牌效应;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充分竞争、有序竞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严格遵守质价相符的原则,坚决抵制低价竞争等行为,积极助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秩序,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物业管理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扩容提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重点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高质高效推进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物业服务意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拓展物业服务深度广度,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营造物业服务发展氛围。大力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舆论宣传活动,发挥各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物业企业等单位的宣传主阵地作用,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认识。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业主与物业企业良性互动、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感人事迹等正面宣传报道,严肃曝光物业管理中的不良现象,弘扬社会正能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扩容提质相关工作,扎实部署、稳步推进,应指派专人进行信息统计报送,于每月5日前将《物业乱象专项整治统计表》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定期梳理总结扩容提质工作推进情况,归纳成效、推出亮点,形成书面工作报告,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本地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扩容提质工作报告。
联 系 人:吴小乐
联系电话:0471-6945587
电子邮箱:nmgzjtwyc@163.com
附件:1.物业管理区域信息公示模板
2.物业乱象专项整治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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