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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新闻 | 宁德市住建局关于推荐宁德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于:2024-11-20 09: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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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推动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开展,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22〕7号)的要求,经研究,拟组建我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专家库。现将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1.建筑规划与设计;2.建筑结构;3.给排水;4.电气;5.暖通空调;6.土木工程;7.建筑物理;8.建筑材料等绿色建筑评价相关专业专家。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工作严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从事绿色建筑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绿色建筑标准,了解掌握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运营管理等相关要求;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现场核查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主要职责

1.参加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评审、验收和检查等工作。

2.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宁德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专家申报表》(附件)并附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退休人员可直接申报),于11月23日前报送市住建局技术科。

2.市住建局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筛选,作为宁德市绿色建筑标识专家库专家。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各推荐单位每年底前均可向市住建局推荐符合条件专家,市住建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更新专家名单。

(二)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审工作;

2.隐瞒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拒不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

5.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联系人:林开辉,联系电话:2977361

邮 箱:ndzjjsk@163.com

附件:宁德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专家申报表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附件:宁德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专家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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